2024年02月23日
第07版:社科理論 PDF版

道家的精神和智慧

道家是先秦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思想學派之一,在中國哲學史上居于主干的地位,對中國人的思維觀念產(chǎn)生了重要影響。道家的辯證法和否定性思維可以讓我們重新思考什么是理想的社會秩序,什么是理想的人生,什么是真正的智慧。

一、老子的核心思想“道”是萬物的根源

“道”是萬物的根源。老子直覺到,萬物確實有一個偉大的根源,他不知道它的真正名稱是什么,于是姑且稱之為“道”。作為終級性的實在,“道”超出了普通語言的范圍,不可言說、不可指稱?!暗馈笔菬o形的。我們生活在經(jīng)驗世界,以感官感知世界。但老子說,“道”的高超性和玄妙性是超越這個經(jīng)驗世界的。“道”創(chuàng)造萬物。老子不僅主張萬物由“道”創(chuàng)造,還說明了“道”創(chuàng)造萬物的過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道”的運動法則和作用?!胺凑叩乐畡印?,事物向著相反的方向變化和轉(zhuǎn)化,是“道”的運動法則;“弱者道之用”,事物以柔弱狀態(tài)而存在是“道”的作用?!暗溬飧K?,福兮禍所伏”。在禍害里面一定潛藏著吉利的一面。同樣,大福之中也醞釀著大害。老子推崇水的美德,“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水最柔弱,但無堅不摧。相反的事物彼此之間互相促成?!疤煜陆灾乐疄槊溃箰阂?。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有丑才能顯其美,有惡才能彰其善。

老子提倡“自然”“無為”,就是要求統(tǒng)治者去從事合理的和正當?shù)男袨?,遵循百姓的自然?!叭朔ǖ亍⒌胤ㄌ?、天法道、道法自然?!边@里的地、天、道都指向一種價值,即自然而然的秩序。在這個序列中,地和天是從人到道、到自然一種修辭的過渡,重點是人法道,而道法自然。最終是人要法自然,效法那種外無壓迫內(nèi)無沖突、自然而然的理想狀態(tài)。

二、莊子的逍遙自由

莊子是老子之后道家理論最重要的開創(chuàng)者?!肚f子》一書闡發(fā)了道家思想的精髓,進一步發(fā)展了道家學說。

萬物生死是氣的聚散。莊子認為,宇宙間充滿著氣。氣是構(gòu)成萬物的基本元素,萬物的產(chǎn)生不過是氣的聚集,萬物的死亡不過是氣的離散,人的生死也是如此?!吧菜乐剑酪采?,孰知其紀!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生,散則為死。”死生是必然的,像白天黑夜,是自然的規(guī)律,和萬物之情一樣是人所不能干預的。

莊子認為萬物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是非。大小、美丑、壽命長短的差別決定于人以什么樣的參考坐標來觀察。從至大的宇宙空間看地球,地球就像米粒;從至小的微觀粒子看毫末,則毫毛也是丘山?!洱R物論》批評人們“終身役役”而不知其所歸,就是喚醒人們不要在庸庸碌碌之中迷失了自我,應(yīng)從更高的層次上認識外界事物和個人價值。

莊子一方面要求“齊生死”,超越看待生和死,打破厭死樂生的觀念。另一方面,強調(diào)個體生命的價值,要求“全生”“重生”。他強調(diào)不能用更重要的生命去交換天下國家的尊位。莊子主張身心俱隱,“能仕而不仕”,回到自我的心靈之中。

老子和莊子最大的區(qū)別在于,老子追求的是天下、萬物、百姓最理想的生活狀態(tài)。到莊子時,這種追求已經(jīng)不可能了,莊子關(guān)心不了時局。莊子對社會政治生活有深刻的體會,知道自己無能為力改變社會現(xiàn)實和個人在現(xiàn)實中的命運。他將無可奈何的處境歸之為命,但這種命不是任何鬼神或上帝決定的,所以稱之為“無可奈何的既定境遇”。

“逍遙”,是指一種無為身外之物所累,擺脫了一切世俗之慮的安閑、無為自如的心靈境界。在莊子的思想中,“逍遙游”式的理想境界是一無所待、寧靜和諧的自由天地,是人與天地萬物合一的情感體驗,是人與大自然融合的寬闊情懷。莊子認為人生苦惱和不自由的原因是在于“有所待”和“有己”。若能順著自然的規(guī)律,擺脫現(xiàn)實的一切束縛和限制,忘卻功名、忘卻自我,與“道”完全融為一體,返歸自然,就能達到真正自由的境界。

三、黃老道家壓倒百家

黃老道家在西漢初期成為顯學,主宰了當時的思想界,造就了歷史上著名的“文景之治”。

黃老道家的特點是“道法結(jié)合、兼采百家”。黃老之學使道家的“道”同法家的“法”實現(xiàn)了聯(lián)姻,它將“道”和“法”相提并論,提出了“道生法”的論斷,使“道”直觀上就有了自然法的外觀,使“道”成為人間法和成文法的根源和基礎(chǔ)。黃老之學又將“道”這一根本原則明確變成了“法則”和 “大法 ”的概念,認為宇宙和萬物的一切法度都是“道” 創(chuàng)造的。

政論是黃老之學的主體內(nèi)容。道法結(jié)合、以道家哲理論說法治主張,是黃老政論的突出特色。黃老之學還修正了老子的“無為而治”觀念,提出了“君逸臣勞”和 “君無為臣有為”的說法。人性理論是黃老之學法治主張的另一個理論基礎(chǔ)。黃老之學認為自私自利、趨利避害是人的自然本性,統(tǒng)治者應(yīng)該如何對待人的趨利避害或者“自為”的自然性情呢?很簡單,就是要遵循和滿足人的性情。黃老之學在強調(diào)法治的同時,對儒家的道德教化主張進行了充分的吸收,提出了禮法互補或法教統(tǒng)一的治國理論模式。黃老之學還吸收了儒家關(guān)于正名的思想和名家的形名學說,作為其尊君卑臣、強化君權(quán)的理論依據(jù)。

“陰陽刑德”也是黃老之學的一個特色理論,要求君主發(fā)布的政令必須與陰陽消長的自然節(jié)律相符合。關(guān)于養(yǎng)生的問題,也為黃老之學所重視,以《管子》中的《心術(shù)》《內(nèi)業(yè)》等篇章最為突出,對后世的養(yǎng)生學影響很大。黃老道家雖然隨著時代的變遷,思想側(cè)重也會有所變化,但“全生”“保身”“養(yǎng)性”的養(yǎng)生思想作為基本的立場、核心的內(nèi)涵、主要的脈絡(luò),一直貫穿始終。抓住了養(yǎng)生這條線索,既可以把歷史上被視為黃老道家的代表人物、學說、文獻串聯(lián)起來,也可以解釋為何積極入世的人和消極遁世的人都可以被稱為黃老道家。

(周口老子文化研究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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