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縣人民法院發(fā)出首份《誠信訴訟承諾書》
□通訊員 孫毓
本報訊 “請仔細閱讀《誠信訴訟承諾書》,并在上面簽名。”近日,鹿邑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在接收當事人訴訟材料的同時,向當事人遞上了一份《誠信訴訟承諾書》。據(jù)介紹,這是該院發(fā)出的首份《誠信訴訟承諾書》。
《誠信訴訟承諾書》中明確載明訴訟當事人需承諾的內容,訴訟當事人如違反承諾,存在與他人串通制造虛假訴訟的情形,或存在偽造、編造、隱匿證據(jù)等虛假情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個人將承擔10萬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的法律責任,單位將面臨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將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據(jù)悉,這是鹿邑縣人民法院在誠信訴訟建設方面推出的一項重要舉措,旨在凈化訴訟環(huán)境,引導當事人誠信訴訟,進一步維護司法權威。③2